商店建筑應設置的消防設施匯總
商店建筑指為商品直接進行買賣和提供服務供給的公共建筑,屬于人員密集場所、公眾聚集場所,常見的業態有百貨商店、超市、購物中心、菜市場等等。
商店建筑規模根據總建筑面積劃分為小型(<5000㎡)、中型(5000-10000㎡)、大型(>10000㎡)三種類型。

商店建筑應設置的消防設施匯總如下:
1、室內、外消火栓系統
注:占地面積大于300㎡的建筑,應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建筑體積大于5000m3的單、多層建筑,以及高層公共建筑應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
依據:《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8.1.5-1/建筑占地面積大于300㎡的廠房、倉庫和民用建筑,應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
《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8.1.7-3、8.1.7-5/高層公共建筑;建筑體積大于5000m3的車站、碼頭、機場的候車(船、機)建筑,展覽、商店、旅館和醫療建筑,老年人照料設施,檔案館,圖書館,應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
2、消防軟管卷盤
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8.2.4/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積大于200m2的商業服務網點內應設置消防軟管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注:高層商店建筑,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的單、多層商店建筑。
依據:《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8.1.9-1、2、5/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動用房、走道、辦公室、旅館的客房、可燃物品庫房;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的單、多層展覽建筑、商店建筑、餐飲建筑和旅館建筑,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
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依據:《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8.3.2-1/商店建筑、展覽建筑、財貿金融建筑、客運和貨運建筑等類似用途的建筑,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注:《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8.3.2條文說明/第8.3.2條規定的商店不包括菜市場、建筑面積小于100㎡的單建或附屬商店建筑、住宅建筑內的商業服務網點
5、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注:建筑面積大于3000㎡的商場。
依據:《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51348-2019)13.2.2/建筑總面積大于3000㎡的旅館建筑、商場和超市的非消防負荷的配電回路應設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6、排煙設施
注:建筑面積大于100㎡且經常有人停留的房間,建筑面積大于300㎡且可燃物較多的房間,長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應設置排煙設施。無開啟外窗、建筑面積大于50㎡的房間,或無開啟外窗房間的建筑面積不大于50㎡,但總建筑面積大于200㎡的無開啟外窗的區域,應設置排煙設施。
依據:《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8.2.2-7、-8、10/公共建筑內建筑面積大于100㎡且經常有人停留的房間,公共建筑內建筑面積大于300㎡且可燃物較多的房間,民用建筑內長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應設置排煙設施。
《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8.2.5/建筑中下列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且無可開啟外窗的房間或區域應設置排煙設施:
1建筑面積大于50㎡的房間;
2房間的建筑面積不大于50㎡,總建筑面積大于200㎡的區域。
7、防煙設施
注:商店建筑的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應設置防煙設施。
依據:《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3.1.2/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業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電梯前室應采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3.1.3/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業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與消防電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電梯前室應采用自然通風系統;當不能設置自然通風系統時,應采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3.1.6/封閉樓梯間應采用自然通風系統,不能滿足自然通風條件的封閉樓梯間,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8、消防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系統
依據:《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10.1.8-3/公共建筑應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10.1.9-1、-2、-3、-4/民用建筑下列部位應設置疏散照明:
1安全出口、疏散樓梯(間)、疏散樓梯間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難走道及其前室、避難層、避難間、消防專用通道、兼作人員疏散的天橋和連廊;
2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及其疏散口;
3建筑面積大于200m2的營業廳、餐廳、演播室、售票廳、候車(機、船)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及其疏散口;
4建筑面積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動場所。
9、滅火器
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8.1.10/高層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和公共建筑內應設置滅火器,其他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宜設置滅火器。
10、疏散引導箱
注:各樓層、各防火分區明顯位置。
依據:《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7.5.1-K)/在賓館、商場、醫院、公共娛樂場所等場所各樓層的明顯位置應設置疏散引導箱,配備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瓶裝水、毛巾、救援哨、發光指揮棒、疏散用手電筒等安全疏散輔助器材。
《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規則》(XF/T3019-2023)7.6/大型商業綜合體營業廳各防火分區的明顯位置應設置疏散引導箱,配備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瓶裝水、毛巾、哨子、發光指揮棒、疏散用手電筒等疏散引導用品,并明確各防火分區或樓層區域的疏散引導員。
海灣消防公司主營:海灣消防報警系統銷售,消防設備安裝,海灣氣體滅火、海灣電氣火災、消防水噴淋系統施工安裝,售后維修,海灣消防網站:http://www.www.rojie.cn/;海灣消防服務熱線:4006-598-119
本頁關鍵詞:商店建筑應設置的消防設施匯總
上一篇:可燃氣體報警系統也要裝短路隔離器 下一篇:搞懂防腐等級,一篇看懂所有關鍵知識點


蘇公網安備32058102002147號